孔子之義利觀
義,"義者,宜也"(《中庸》),便是"適宜"的意思,后來則代指人類社會活動和人際關系中應當尊循的最高原則和應當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滿足人類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這概念出現得很早。
義利問題是中國古代道德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如何處理好兩者關系,對國家、政治、經濟、倫理及社會風尚都具有十分重創要的作用。
幾千年來,歷代思想家對它進行了反復討論。諸子中,法家提出了"貴利輕義"主張;道家以既超道義有超功利的態度來看待義利;而墨子既不是重義輕利,也不是重利輕義,而是義利合一,志功雙規;而儒家創始人孔子提出了"重義輕利"(或者說"先義后利")思想。
孔子提出了"君子義以為上"(《論語·陽貨》),孔子一方面繼承了春秋中期晉國大夫丕鄭、里克的觀點,也認為"義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強調行義要符合禮的規定,孔子說:"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左傳》)認識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國安民不能忽視利益的取得。就社會而言,孔子并不否認功利是其發展的重要基礎。《論語·子路》里,孔子在進入衛國時,曾和冉有說過一段在"庶"(人口興旺)、"富"(生活富裕)、之后進行"教"(教育)。由此可見,孔子肯定了實際功利對于社會發展是不可缺少的。
另一方面,在義利關系上,孔子又明顯表現出以義制利,先義后利的思想,孔子說"見利思義"(《論語·憲問》)。符合道義,取之無妨,這叫做“義然后取’(《論語·憲問》。在孔子在與子貢談論食、兵、信、三者孰為重時,孔子以信為第一,認為“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足食和足兵體現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則屬于道德追求的范圍,這段話是子貢以非此即彼的極端形式,要求孔子在義利之間做出選擇。在這種對立下,孔子將道德追求置于優先于利的地位。
一言以蔽,我們不難發現"重義輕利"是適合我們現在社會的義利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道德和金錢的關系問題明顯的凹現出來了。正確看待和處理義和利的關系問題,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也是關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我們應當高度重視。孔子所說的"見利思義",有助于啟迪社會成員在這方面做出正確的道德取向。
盡人皆知,當今社會"拜金主義"蔚然成風,"物欲橫流"勢不可擋。那么我們現在要做的應是去規范,也就是如何讓它'理性'。而我們完全可以鑒借孔子的"重義輕利"來近行調節。
孔子的義利觀顯然是大題目,不才所學甚淺,故再引衛君翰兄一文,該文觀點新穎,見地頗深,今摘錄如下——
舉一些論語中的例子,簡要說明一下孔子思想中的義及義與利之間的關系。
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于比。君子對于天下的事情沒有一定的主張非要怎樣不可,也沒有一定反對的事情,一切行事只求合于義。
這章直接說明了義是君子對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標準,而且這個標準不是固定的,而是會改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