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郭巨,家里很貧窮,兄弟三人,父親去世后留下一些家產,郭巨都分給其他兄弟,卻將母親接到自己家中奉養(yǎng),克勤克儉的生活。
后來,家里添了個兒子,生活更加艱苦,母親總將好吃的留給孫子,郭巨很痛心,就讓孩子在吃飯的時候出去玩。有一天孩子出去玩,溺水而亡。
為了不讓母親傷心,他叮囑妻子,千萬不要讓母親知道,并對妻子說:“子可再有,母不可復得。”
郭巨的妻子不敢違背丈夫的話,趕緊挖坑。當挖到三尺深時,突然有一雷巨響,震醒了他的兒子,這時看到坑內有一壇黃金,上面寫著“天賜黃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奪,民不得取”十六個字。
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供養(yǎng)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