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里仁第四篇”第十八章,“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這也是講如何盡孝的。做父母難免會有過錯,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為人子看到父母有過錯的時候,應該怎樣對待?夫子講“事父母幾諫”,這個“幾”是幾微,很微小的細節。為人子看到父母有很微小過錯的時候,可能是一個舉動,甚至是一個念頭,就要勸諫,讓父母能夠及時的改過來。因為小的過錯容易改,如果小過錯不改,等到形成大的過錯,就很難改了。所以為人子要細心,看到父母有一點點偏失,立刻就要想到幫助父母改過,這是孝,不能陷父母于不義。
“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如果是見到父母之志不能夠聽從,他們可能很固執,不能夠聽受勸諫。我們還是要尊敬。不能因為父母不聽我的勸告,我就不尊敬父母了,那也錯了。有的人老是看到父母的過失,沒有本事勸諫父母改過,又不能感動父母,所以常常發牢騷,常常指責父母,對父母沒有尊敬心。這樣又怎么能夠讓父母改過?最重要的先要恭敬父母,父母就覺得自己也要自重,不能夠再犯過失了。這正是善巧的引導他改過自新。“又敬不違”,這個“不違”是不違背我們勸諫的初衷,要繼續勸諫,要屢次勸諫。甚至可能父母會怒斥我們,父母嫌我們叨咕他的過失,我們還要“勞而不怨”。這個“勞”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勞苦,雖然勞苦但是不能怨父母,還是要繼續勸諫,要有耐心,不能夠退我們的初衷。另外一個意思,勞是憂勞,憂的意思。因為我們勸諫父母,父母不能聽從,我們就會很憂慮。雖然憂慮卻并不怨恨父母。這兩個意思都很好。這樣的做法,正是為人子尊敬父母孝敬父母的表現。《弟子規》上說:“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父母有過失,我們要認真的勸諫他,讓他更正、改正。勸諫不能板著面孔,像領導訓話一樣,這是很難讓父母接受的。要“怡吾色,柔吾聲”,和顏悅色,聲音要低緩、要溫柔、要善巧。譬如在勸諫的時候,應該先贊美一下父母,然后再把要勸諫的事說出來。如果父母脾氣不太好,不太耐煩,你不能說:“你要耐煩一點,不是學了《弟子規》了嗎,怎么還不改?老毛病!”這樣講父母只會更加逆反,你會把他推到了不愿意改正過失的對立面。假如你這么說,“爸爸,您最近學了《弟子規》,真有好的轉變,有很大進步,脾氣比以前好多了。要是能夠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這就更好了。脾氣愈來愈柔和,大家就愈來愈喜歡您了。”你這么一講,讓他聽到了很受鼓勵。和顏悅色、柔聲下氣的,以鼓勵為主,不要用訓斥的口吻,這是勸諫之道。有的父母確實很固執,你勸諫他,他“諫不入”。盡管你是用最善巧的方式勸諫了,他還是聽不進去。或者是他不肯改,怎么辦?還是要勸諫。有時候勸諫,他煩了、生氣了,那先緩一緩,等到他開心的時候,再給他勸諫,而且要懂得抓住機會教育,就是在適當的機會點他一下。
如果實在父母不能夠改正,為人子會非常擔憂,所以“號泣隨”,就可能痛哭流涕。甚至父母實在不肯改,非常的頑固,我們勸諫的時候,可能還會打罵我們,我們也不能有怨言,不能有怨恨的心,也不能怪他們。因為傳統文化斷了好多代了,我們的祖父一代也沒有真正學過傳統文化,傳統文化自從清朝末年開始就一直走向衰落,衰到底谷了。正所謂“先人不善,不識道德,無有語者,殊無怪也”,你不能怪他們。只能用恕道,在原諒他們過錯的同時,慢慢的勸諫和教化,這是為人子之道。正如我們小的時候,什么都不懂,父母也是耐心的教我們。我們現在長大了,學習了傳統文化,也應該耐心的回饋父母、教導父母,這是知恩報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