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1)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王曰:“禮,為舊君有服,(2)何如斯可為服矣?”
曰:“諫行言聽,膏澤下于民;(3)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dǎo)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4)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zhí)之,(5)又極之于其所往;(6)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
【注釋】
(1)國人:朱熹《集注》引孔氏說云:“國人,猶言路人,言無怨無德“也。”
(2)為舊君有服:服指喪服,趙注云:叫日臣為舊君服喪服。”《儀禮·喪服》云:“以道去君而未絕者,服齊衰三月。”
(3)膏澤:即恩惠。
(4)收其田里:日里指祿田和居宅,朱熹《集注》云:“三年而后收其田祿里居,前此猶望其歸也。”
(5)搏執(zhí):猶言搜索拘捕,趙注云:“搏執(zhí)其親族也。”
(6)極:趙注云:“惡而困之也。”朱熹《集注》云:“極,窮也,窮之子其所往之國。”
【譯文】
孟子告訴齊宣王說:“君主看待臣屬如同手足,那臣屬就看待君主如同腹心;君主看待臣屬如同犬馬,那臣屬就看待君主如同常人:君主看待臣屬如同塵土、草芥,那臣屬就看待君主如同強(qiáng)盜、仇敵。”
宣王說:“禮制規(guī)定,要為以往事奉過的君主服喪,君主怎樣做才能使人為之服喪呢?”
孟子說:“勸諫被接納、進(jìn)言被聽從,因此而恩惠下及民眾;因故要離去,君主派人引導(dǎo)他離開國境,并派人先期前往他所要去的地方;離去了三年不回來,才收掉他的祿田和房屋:這叫做三有禮。這樣,臣屬就會為之服喪了。現(xiàn)今做臣屬的,勸諫不被接納、進(jìn)言不被聽從,因此而恩惠到不了民眾;因故要離去,君主就扣押他,并派人到他所要去的地方為難他;離去的當(dāng)天就收掉他的祿田和房屋:這叫做強(qiáng)盜、仇敵。對強(qiáng)盜、仇敵有什么喪可服呢?”
【段意】
儒家認(rèn)為,君主與臣屬之間乃是以恩義相合的,君主尊重臣屬,臣屬也就為君主盡心盡忠;君主輕視臣屬,臣屬也就可以對君主三心二意。因此,作為君主來說,如果不行仁道,總有一天會被他的臣屬所遺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