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約半年前的一天,女兒剛放學回來,煞有介事地要和我商量事情。當時我正在忙,也沒有心思和時間坐下來和女兒太多地交流,一個小學二年級學生還能有什么大事?我沒有放下手頭的工作,就說:“你說吧,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女兒說:“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要做出選擇,班上有一個同學要發起名叫‘幫助’的俱樂部,我要是加入的話每年就要交一美元的會費,我想聽聽爸爸您的意見。”就一元錢?小學二年級的學生要成立俱樂部?這真讓我哭笑不得。為了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我就說:“你都八歲了,自己決定吧,爸爸支持你的選擇!”
后來,女兒交了一美元會費,加入了“幫助俱樂部”,漸漸地我也淡忘了這件事情。
前幾天,我翻閱洛杉磯哈崗社區的報紙時,居然發現有一篇關于我女兒就讀的圣馬克小學“幫助俱樂部”成立半年多來成績斐然的報道。從報道的內容可以看出,這個由小學二年級學生掌控的俱樂部確實做了不少事情,其中有幾件讓我印象最深刻:
1.與慈善機構取得聯系,幫助家庭困難的同學順利而快樂地過圣誕節;
2.數十次利用周末的時間幫助盲人去商店購物;
3.到社區收舊衣服洗熨、整理好后送給窮人;
4.幫助落后地區來的移民孩子改掉不良的生活習慣;
5.四次帶盲人去看橄欖球賽,并擔任現場解說員;
6.多次幫助心情不好的同學變得高興起來;
7.多次幫助政府發現被損壞和需要更換、修理的路牌等公共設施;
看到報紙上羅列的一樁樁的事情,這可都是由這些小學二年級學生組成的每年會費一美元的“幫助俱樂部”完成的,這樣的事實的確太出乎我的預料。
這個周末,我對女兒說,想請她給我介紹一下“幫助俱樂部”的事情。女兒卻說她很忙,俱樂部有活動,沒有時間面對面給我介紹,她說:“我把我們俱樂部的文件借給你看,看完你就明白了。”于是,她遞給我一個練習本,練習本上全是孩子用稚嫩的筆跡抄寫的《幫助俱樂部章程》、《幫助俱樂部年度計劃》和《幫助俱樂部選舉規則》等幾個文件,我看到章程的第一句話是:幫助別人是我們融入社會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