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當局根據嬰兒奶粉行動準則可以要求制造廠商確實依照規定的安全與品質要求進行奶粉制造。制造廠商必須分析每一批奶粉的營養成份及安全性,以確保上市時奶粉品質良好正常。并且需在奶粉罐上標示批號,以備衛生當局查核及上市后不良事件報告與管理的依循作用。
目前公布通過衛生部核可的嬰兒配方奶上百種之多,但需注意此一名單是將各種類別混在一起,即包含有一般嬰兒奶粉、水解奶粉、無乳糖奶粉及早產兒奶粉;另外一大類公布者是較大嬰兒配方奶。
國外衛生當局是否對嬰兒奶粉成份有所規范?
美國食物藥物管理中心規定了二十九種營養成份的最低需求量,以及九種營養成份的最高需求量。所有在國內上市的嬰兒奶粉都應遵守此一成份規定。由于各種新的營養成份越來越多,此一規定日后也要適時修正,以符合時代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