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育齡婦女一直希望避孕失敗后,能有一種安全、可靠的止孕方法,如今已有了口服流產藥,效果顯著。但若應用不當,也會發生嚴重副反應與并發癥,故不能掉以輕心。
口服流產藥為一種新型的抗孕激素藥物,可起到誘導流產、終止早孕的作用。單獨應用有效率為65-85%,而與其他藥合用,其成功率(即完全流產)可高達95%以上。它適用于停經49天以內,尿妊娠試驗為陽性的孕婦,孕期愈短,效果愈好。但禁用于伴有哮喘、痙攣性支氣管炎、心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高血壓、青光眼與肝腎功能不全、異位妊娠、潰瘍性結腸炎、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長期使用糖皮質類固醇激素以及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的孕婦。
一般服藥2-3天,胚胎即可排出,此時陰道出血較多,有頭暈、惡心、嘔吐、乏力、腹痛等反應,而子宮中的蛻膜組織往往在2周左右才能慢慢排出,隨后出血停止,這稱為完全流產,故規定孕婦在藥物流產后15天去醫院復查。必要時作B超檢查與尿妊娠試驗,以確定流產效果。如果在服藥后1周內未流產,或10天左右陰道流血明顯增多,以及超過3周至1個月仍流血淋漓不盡者,則應及時去醫院復查,對流產失敗或流產不全者,需分別作人流或刮宮手術。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不少婦女尤其是未婚女子,往往存在一種錯誤認識,以為藥物流產宛如月經來潮一般,不會影響健康,以至不重視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一旦發現懷孕便要求藥物流產,有的一年內做兩三次,這顯然會損害健康。由此可見,藥物流產不是常規的避孕方法,而僅僅是作為避孕失敗發生意外妊娠后的一種補救措施。而且必須在有條件的醫院,在醫生監護和指導下進行,切忌孕婦擅自在家中服藥流產,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