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夫歸省。虎銜其衣。拜請畢養。竟得全歸。
【原文】
明包實夫、事親盡孝。明經力學。館于太常里。歲暮歸省。途遇一虎。銜其衣。入林中。釋而蹲。實夫拜請曰。將啖我耶。命也。奚憾。吾有父母年七十余。能容我畢養。吾茍存。終還汝啖。虎即舍去。后人名其地為拜虎岡。
孝既無災不可辟。更無物不可格。不論禽獸鱗蟲。草木花果。一切有情無情。均可由一片肫誠。有求必應。無感不通。物類至于虎。兇暴已甚。而歷代孝子免于虎者。指不勝屈。於戲、奇矣。
【白話解釋】
明朝時候。有個姓包名叫實夫的。服事他的父親母親。非常盡孝。并且明暢經書的道理。盡力在學問里頭。后來在太常里的地方教書。到了年底下。包實夫回家去省視他的父親母親。半路上忽然碰著了一只老虎。銜住了他的衣服。竟把包實夫拖到樹林里。老虎才把他放下了。蹲著。包實夫就拜著老虎問道。你將要吃我么。那是我的命運注定的。我有什么恨呢。但是我還有父親母親。兩個人的年紀。都是已經七十多歲了。倘若你可以應許我終養了我的父母。那時候假使我還存在世上。那末我一定自己來送給你吃。你看可以不可以呢。那老虎聽了包實夫、這一番說話。就舍了包實夫竟自去了。后人就把那個地方。起了名字叫做拜虎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