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彬贖苧】
甄彬贖苧。得五兩金。送還寺庫。朝野同欽。
【原文】
梁甄彬、嘗以一束苧。就寺庫質錢。后贖苧。于束中得五兩金。彬送還寺庫。武帝為布衣時。聞之。及踐阼。以彬為郫縣令。將行。同列五人。帝誡以廉慎。至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相囑。由此名德益彰。
許止凈曰。傳云。君子見其大者遠者。小人見其小者近者。無故而得五兩金。此其小者近者。還金而得廉名。此則大者遠者。君子見利思義。身名俱泰。即大利所存。小人見利忘義。身且不保。利何有焉。
【白話解釋】
南北朝時候。南邊梁朝里有一個人。姓甄單名叫一個彬字的。有一次、拿了一束苧、到寺觀的錢庫里當了錢來用。后來把這束苧麻贖回來的時候。在苧里面發現了五兩重的金子。甄彬就把這個金子送還到寺觀的錢庫里去。當梁武帝做平民的時候。就聽到了這件事的。等到做了皇帝。就叫甄彬到郫縣地方去做縣官。臨去的時候。同班的一共有五個人。武帝都警誡他們要廉潔謹慎。輪到了甄彬。武帝獨對他說道。你從前的時候。有還金子的好品行。所以我不再來囑咐你了。因為這個緣故。甄彬的名譽德行愈加彰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