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萬章曰:“士之不托諸侯,(1)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諸侯失國,而后托千諸侯,(2)禮也;士也讬于諸侯,非禮也。”
萬章曰:“君餽之粟,則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義也?”
曰:“君之于氓也,(3)固周之。”(4)
曰:“周之則受,賜之則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問其不敢何也?”
曰:“抱關擊拆者皆有常職以食于上,無常職而賜于上者,(5)以為不恭也。”
曰:“君愧之則受之,不識可常繼乎?”
曰:“繆公之于子思也,亟問亟愧鼎肉,(6)子思不悅。于卒也,(7)摽使者出諸大門之外,(8)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9)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馬畜極。’(10)蓋自是臺無餽也。(11)悅賢不能舉,又不能養也,可謂悅賢乎?”
曰:“敢問國君欲養君子,如何斯可謂養矣?”
曰:“以君命將之,(12)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凜人繼粟,(13)皰人繼肉,(14)以君命將之。子思以為鼎肉使己仆仆爾亟拜,(15)非養君于之道也。堯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凜備,以養舜于吠畝之中,后舉而加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賢者也。”
【注釋】
(1)讬:依附)朱熹《集注》云:“寄也,謂不仕而食其祿。”
(2)讬于諸侯:朱熹《集注》云:“占者諸侯出奔他國,食其凜汽,謂之寄公。”
(3)氓:焦循《正義》云:“不言‘君之于民,而言‘氓’者,氓是自他國至此國之民,與寄之義合。”
(4)周:朱熹《集注》云:“救也,視其空乏則周恤之,無常數,君詩民之禮也。”
(5)賜于上:朱熹《集注》云:“賜謂予之祿,有常數,君所以待臣之禮也。“
(6)鼎肉:朱熹《集注》云:“熟肉也。”
(7)卒:猶今言最后,趙注云:“未后復來時也。”
(8)摽(biāo鰾):趙注云:“麾也。”類似于現在所謂的下逐客令。
(9)稽首再拜:古代跪坐,相見行禮時,以雙手交疊前揖至地,頭觸手,謂之拜;再敬重些,就在拜后以頭俯至地,稍遲而后起,謂之稽首。既稽首而再拜,是非常尊重的禮節。
(10)犬馬畜:朱熹《集注》云:“言不以人禮待己也。”
(11)臺:朱熹《集注》云,“賤宮,主使令者。蓋繆公槐悟,自此不復令臺來致餽也。
(12)將:《爾雅·釋言》云,“將,送也。”
(13)稟人:管倉庫的官員。繼:朱熹《集注》云:“繼續所無。”
(14)庖人:供應國君飲食的官員。(15)仆仆:趙注云:“煩狠貌。”
【譯文】
萬章說:“士人不依附于諸侯,是為什么呢?”
孟子說:“是不敢。諸侯失去了國家,去依附于其他的諸侯,合乎禮儀;
士人依附于諸侯,不合乎禮儀。”
萬章說:“如果國君饋贈粟米,接受嗎?”
孟子說:“接受。”
萬章說:“接受是什么道理呢?”
孟子說:“國君對于外來的人,原本就該周濟。”
萬章說:“周濟就接受,賜與就不接受,是什么道理呢?”
孟子說:“是不敢。”
萬章說:“請問為什么不敢呢?
孟子說:“守門、打更的人都有一定的職位來受到在上者的供養,沒有一定的職位而受到在上者的賜與,被認為是不恭敬的。”
萬章說:“國君饋贈就接受,不知道能經常不斷嗎?”
孟子說:“魯繆公對待子思,屢次問候屢次饋贈肉食,子思很不高興。最后一次,他把來人趕出大門,向北磕頭作揖而不接受了。他說:‘現在我才知道國君把我當狗馬那樣蓄養。’從此繆公使不饋贈肉食了。喜好賢達卻不能舉用,又不能奉養,能說是喜好賢達嗎?”
萬章說:“請問,國君要奉養君子,怎樣才能說得上是奉養呢?”
孟子說:“以國君的名義表示饋贈,君子磕頭作揖而接受。以后廩人不斷地送粟米來,腐人不斷地送肉食來,就不再以國君的名義饋贈了。子思認為,饋贈肉食使自己不勝煩瑣地屢次行禮,不是奉養君子的做法。堯對待舜,派自己的九個兒子去事奉他、兩個女兒嫁給他,百官、牛羊、糧倉都齊備,在農田里奉養舜,后來舉用他并提拔到高位。因此,王公貴族該如此尊敬賢者。”
【段意】
此章是說,尊敬賢者,最關鍵的是要施行賢者的主張,優厚的待遇只是這樣做的表現,否則,待遇即使優厚,也與蓄養狗馬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