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而利其災,樂其所以亡者。(1)不仁而可與言,則何亡國敗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2)可以催我纓;(3)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聽之!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后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注釋】
(1)樂:耽樂、沉湎。
(2)滄浪:這四句歌辭是楚歌,滄浪指漢水上游。又,焦循《正義》引盧文弨說謂滄浪指水呈青色,它既不是水名,也不是地名,恐未盡然。
(3)纓:帽子左右的絲帶,用于系結顎下以防脫落。
【譯文】
盂子說:“不仁的人可以與他交談嗎?他們茍安于自身的危險,貪利于自身的災禍,耽樂于導致自身滅亡的事。不仁的人可以與之交談,那怎么會有亡國敗家的事呢?有個孩子唱道:‘清澈的滄浪水啊,能用來洗我的冠纓:渾濁的滄浪水啊,能用來洗我的雙腳。’孔子說:‘后生們聽著!清的水洗冠纓,濁的水洗雙腳,都是水自身招致的。’人必定自辱了才有他人來侮辱,家必定自毀了才有他人來毀滅,國必定自伐了才有他人來討伐。《太甲》說‘上天降災還可躲開,自己作孽無法逃避’,就是這個意思。”
【段意】
此章是說,家、國、個人的興盛衰微,都有其自身的因素,外部的條件都通過自身的因素而起作用,禍福都由人們自取。這個最根本的自身因素,孟子認為是“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