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學識淺薄的文書,寫字時;煜Y構,把字寫錯。有一次把陳字的“阝”寫在右邊,被長官打了二十大板。于是文書誤以為凡是“阝”都應當在左邊,書寫鄭字時就將“阝”放在左邊,不料又被責打二十大板。
后來,有個姓聶(聶)的托他寫張狀詞,文書大聲叫苦:“我因寫兩個‘耳’字(偏旁‘阝’),一連被打了四十大板,你有三個耳,若是給你寫狀詞,豈不是送掉我的性命?”
還有一個故事。相傳有個靠捐錢得官的人,被派往河南郟縣擔任縣令。此人文墨淺淡,卻常想入非非,自以為是,認為郟自然就是陜了,于是直奔陜縣赴任。
陜縣縣令感到十分詫異,但還是熱情相迎。待陜縣縣令
接過公文一看,已明白事因,不覺啞然失笑,譏諷道:“陜縣若是郟縣,那么部員不就成了陪員,杏眼也恐成為呆眼?”可笑那個人竟沒有聽出譏諷之意。
邊讀邊想
“阝”(耳旁)有左雙耳與右雙耳之分。左雙耳同阜,常見字有降、陳、階、除等;右雙耳同邑,常見字有鄭、都、郢、郊等。雙耳旁“阝”有別于單耳旁“卩”;“卩”總是放在字的右邊,如叩、即、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