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議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當忘利害之慮。
【譯文】
評論事物得失,以超然的身分置身事外,就能了解掌握事情的始末通曉利害;反之如果以當事人的身分,而置身事中,就要暫時忘懷個人的毀譽,才能專心策劃并推動所擔負的任務。
【注解】
任事:負責某事。
【評語】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可見要想對某事作公平的論斷,超然事外,將會使自己的思路得以拓展。而且有時迷于局內時,可以先放一放,別讓思路限于一隅。可事情往往并不等你避開就劈天蓋地而來,這時必須以清醒的頭腦,公正的心態把個人的恩怨、毀譽放到一邊,一心一意去把事情辦好,為公眾服務。
